(1) 爱之佳公司可为加盟商提供货品调换,加盟商在调换货品前必须向爱之佳公司商品部传真调换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2) 货品调换原则:产品任意调换货,夏季货品公司统一安排调换。
(3) 货品调换是指加盟商在规定期限内将市场反应较差的货品退回爱之佳公司并调换其它种类货品的行为,不涉及现金支付。
(4) 加盟商须在每月15日和30日将《库存明细表》上传爱之佳公司,逾期不上传者,公司视为加盟商已将前期所有货品买断,不再享受调换货政策。
(5) 加盟商调换货品必须保证外观干净无瑕疵,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6) 加盟商收货后应仔细检查,发现货品质量问题应在取件或签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爱之佳公司提出换货申请,并根据安排,在三天内将货物退回公司。由加盟商或第三方人为造成的残次货品,损失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7) 为降低经营风险,爱之佳公司会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区域市场的货品进行统一调配,调配期间,加盟商若需调整现有货品,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调配,调配费用由加盟商承担。